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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包裝新材料生產
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5年4月30日,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根據《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包裝新材料生產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文件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是一家專業從事包裝材料生產、銷售的企業。
2020年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擬入駐萬洋眾創城,投資2730萬元,在常山縣金川街道眾惠路8號萬洋眾創城二區2幢102室、202室實施“年產3000噸包裝新材料生產項目”,2020年9月28日常山縣萬洋眾創城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出具了決策咨詢會議紀要,同意該項目落地。2023年11月3日,常山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對項目出具了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
2.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4年1月企業委托編制完成了《浙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3000噸包裝新材料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4年2月18日取得了衢州市生態環境局常山分局的審批(衢環常建[2024]4號)。
企業于2024年12月18日辦理了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登記編號:91330822MA2DG9AQ0Q。
項目于2024年3月開工建設,2024年6月部分竣工并進入設備調試期,2024年7月投入試生產。
項目企業勞動定員為15人,年工作300天,生產實行白班一班制(8h),廠區內不設食堂和住宿。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3.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2萬元,占7.04%。
4.驗收范圍
根據企業現有購置的生產設備現狀(具體見驗收監測報告),可以達到年產1350噸包裝新材料的生產能力,為此本次驗收為該項目先行環境保護竣工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企業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各建設內容與原環評及審批基本一致,發生如下變化:
1. 企業生產設備實際不使用液壓油,為此企業實際不產生廢液壓油;
2. 原環評設計吹膜、印刷廢氣集氣后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實際企業所在廠房原因,廢氣排氣筒高度為25m;
3. 塑料邊角料破碎產生的粉塵經破碎機自帶的二級布袋除塵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收集的集塵灰回用于生產。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本項目建設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為員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納管至常山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最終外排常山港。
2.廢氣
項目制袋工序受熱會產生少量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外排;
項目吹膜廢氣和印刷廢氣分別經收集罩收集后一同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DA001)排放;
塑料邊角料破碎產生的粉塵經破碎機自帶的二級布袋除塵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及風機、泵等輔助設備的運行噪聲。
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聲設備,選用低噪聲型號設備,建筑隔聲,加裝消聲器、減震墊等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項目5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點。
4.固廢
項目生產過程中的固廢主要有一般包裝材料、廢活性炭、廢油墨、廢油墨桶、廢抹布以及員工生活垃圾。
項目一般包裝材料由物資部門回收利用;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廢油墨、廢油墨桶、廢抹布委托浙江育隆環??萍加邢薰咎幹?;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公司西廠區設置1座7m2危廢暫存庫,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采用了地面硬化,各危險廢物分類分區存放,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廢物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5.其他環保設施
(1)環境風險防范設施
企業已經按照環評要求配置了相關風險防范設施及物資。
(2)在線監測工程
本項目不涉及在線監測工程。
(3)其他設施
本次驗收不涉及以新帶老措施、不涉及淘汰落后設備、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結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污水排放口pH、CODCr、懸浮物、動植物油污染物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總磷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標準。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活性炭吸附裝置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也符合《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中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驗收監測期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廢氣處理設施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范圍為46%至82%。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分別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中的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房門口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均符合《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中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公司各測點所測晝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3類區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總量滿足環評及審批文件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相應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達標,固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驗收組同意項目通過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加強項目現場及各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規范固(危)廢暫存場所建設與管理,完善相關臺賬管理制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設,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相關要求,規范有機廢氣治理設施的活性炭裝填量和更換頻率,做好相關臺賬;規范危廢暫存庫建設與管理。
3.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及現場檢查專家意見,進一步核實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完善驗收監測報告中其它相關內容和附圖附件。
公示期: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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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亮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