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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生產新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2025年1月7日,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生產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評批復等要求,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衢州市柯城區航埠鎮通航三路6號萬洋眾創城9幢,是一家專業從事紙制品制造、金屬制品制造和塑料制造生產銷售的企業。
為適應市場需求,企業擬投資1510萬元,購置位于衢州市柯城區航埠鎮通航三路6號萬洋眾創城9幢的101~501室生產廠房,購置高速水墨印刷開槽模切機、全自動鉆釘一體機、平壓壓痕切線機、全自動吸塑成型機、精密四柱液壓裁斷機、沖孔機等設備,采用分切、印刷、壓模、訂粘成型、檢驗等工藝生產紙制品;采用吸塑、裁切、折邊等工序生產塑料制品;采用裁切、沖孔、折等工序生產五金制品。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1000 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的生產能力。
2. 環保審批情況及建設過程
2021年5月10日柯城區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了決策會議紀要(柯區工投決字2022第19號);2023年9月7日柯城區工業投資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了決策會議紀要(柯區工投決字2023第66號;柯區工投決字2023第66號的決策文件對50萬m2紙箱增加印刷工序,總產能不變。2023年11月6日由柯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衢州市柯城區商務局、衢州市柯城區中小企業局)對該項目進行了備案(2311-330802-07-01-506340);2024年1月企業委托浙江翠金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寫了《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年產 1000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生產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4年1月26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柯城分局對本項目進行審查批復,批準文號:衢環柯建[2024]6號。
項目于2024年5月17日申請辦理了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編號:91330800MA2DJM8D3M001P。
項目于2024年5月15日開工建設,并于2024年5月30日建設完成試運行。環保設施試運行調試期間進行了公示。
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本項目員工25人,實行白天8小時工作制,年產時間為300天。
3. 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投資151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6萬元,占總投資的4.36%。
4. 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年產1000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生產項目,實際產能達到設計產能,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本次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
1. 環評中吸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經20m高的排放口DA001排放,印刷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20m高的排放口DA002 排放。實際印刷廢氣與吸塑廢氣收集后一同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由同一根排氣筒高空排放,排氣筒高度由20m變為25m。排放標準從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 2015)中表5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2. 環評中要求印刷清洗廢水經混凝+碳濾+砂濾處理;實際生產廢水經混凝沉淀+壓濾處理,符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印刷工業》表A.2廢水處理可行技術:“除油;沉淀;過濾;其他”中要求,且現有監測結果表明該生產廢水能夠達標排放。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
企業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生產廢水經混凝沉淀+壓濾處理后,共同納管進入園區管網,送至航埠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常山港。
2.廢氣
本項目主要廢氣為吸塑廢氣和印刷廢氣。
印刷廢氣與吸塑廢氣收集后一同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由同一根2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3.噪聲
項目主要來自裁切機、沖孔機、車床、吸塑成型機等機械設備所產生的機械噪聲。
公司主要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噪聲設備、建筑隔聲、廠區綠化及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聲影響。
4.固廢
本項目實際產生的固廢主要有廢塑料邊角料、廢橡皮布、廢PS版、廢紙邊角料、廢金屬邊角料、一般包裝材料、廢機油、廢液壓油、污泥、廢過濾介質、含油墨廢抹布、廢油墨桶、廢油桶、廢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其中廢機油、廢液壓油、污泥、廢過濾介質、含油墨廢抹布、廢油墨桶、廢油桶、廢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衢州市立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處置;廢塑料邊角料、廢橡皮布、廢PS版、廢紙邊角料、廢金屬邊角料、一般包裝材料委托物資回收部門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企業在園區東南角設置有一座占地面積約20m2的危險廢物暫存庫,用于存儲各類危險廢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貼有危廢標簽,倉庫外張貼危廢倉庫標識,并由專人管理;另外建立固體廢物臺賬管理、申報制度,對每次危險固廢進出廠區時間、數量設專人進行記錄以及存檔,實施轉移聯單制度,并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
5.輻射
本項目不涉及輻射源項。
6. 其他情況
(1)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中的風險防范措施,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2)項目無在線監測要求。
(3)其他設施。本次驗收內容不涉及 “以新帶老”工程、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結果:
1.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生產廢水總排口中pH值、CODCr、懸浮物、石油類指標以及生活污水總排口中pH值、CODCr、懸浮物、動植物油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總磷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有關要求;總氮指標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的限值要求。
2. 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廢氣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出口的非甲烷總烴、乙醛、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 2015)中表5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新改擴建的二級標準要求。該廢氣處理設施對非甲烷總烴去除效率為87.4%。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 <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乙醛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新改擴建的二級標準要求。
車間門口非甲烷總烴的任意一次濃度值符合《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敏感點(陳安村278號)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指標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一次值標準要求;乙醛指標符合《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 2.2- 2018 中附錄 D 中一次值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周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要求。
敏感點(陳安村278號)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和VOCs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廢氣經收集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及敏感點噪聲達標,固廢做到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在環評預測范圍之內。
六、驗收結論
浙江甬鑫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噸食品包裝制品、50萬m2紙箱和3萬套五金工具生產新建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沒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項。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 建設單位加強現場管理以及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不斷完善廢水和廢氣環保處理設施建設,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要求定期開展廢氣監測,嚴格控制無組織廢氣的排放,加強暫存庫規范化管理,確保各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 建設單位須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體系建設技術指南(試行)》的相關要求,規范廢氣治理設施的活性炭一次裝填量和更換頻次,做好相關臺賬記錄。
3. 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竣工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進一步完善項目雨水排放口監測數據,完善驗收監測報告及附圖、附件等相關內容。
公示時間: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27日
聯系人:宋波濤
聯系電話:13757053533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